为何如此高调?厉有为说,“被逼的”。仅仅是理论探讨,没必要争;如果影响了国家的决策,就必须要理了,这涉及中国改革开放大局。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全国各地政策都大一统,不允许地区政策倾斜,这既不符合经济规律,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何况,经济特区还肩负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验任务。
取消优惠对深圳影响并不大
饶有意味的是,12年后,厉有为再次为特区的优惠政策鼓与呼。200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合一,深圳特区一直享受的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随之取消。当时的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说,这标志着深圳经济特区最后一项优惠政策终结。厉有为以全国政协常委的身份,领衔提出提案,建议在新法实施后,继续保留经济特区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未果。
实际上,“胡厉之争”虽然早已落幕,厉有为却一直没有停止关于经济特区发展路向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