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百名优秀义工”评选活动启动
2008/03/06标签:
【特区报讯】(记者余海蓉通讯员王晖)由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特区报主办,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中国青年报》深圳记者站协办的第二届“百名优秀义工”评选活动昨天正式拉开帷幕。活动将面向所有在各类公益社会组织从事义工服务的优秀义工开展评选。获奖者可获得由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一次免费培训机会,可自选一门技能培训。
  2006年,我市举办了首届“百名优秀义工”的评选表彰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两年来,广大义工以首届“百名优秀义工”为标杆,积极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扎实开展义工服务,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义工事业的发展。广大市民也积极响应,2007年参与义工活动的市民达130多万人次。
  据评选组委会负责人介绍,第二届“百名优秀义工”的参选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热爱深圳,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端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二、积极奉献社会,在参与义工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
  三、参与义工服务500小时以上,已被评为“五星级义工”,被评为“五星级义工”后,每年仍参与义工服务100小时以上。
  四、服务时数须有完整的服务时间记录,记录须由组长或服务对象三人以上签名确认,有条件的还需提供服务图片或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以下情况以重要性排序):
  一、参与义工服务1000小时以上者;
  二、担任义工骨干、义工活动组织者的义工;
  三、义工服务的类别、种类较多者;
  四、获得过其他义工奖项者;
  五、获得过其他行业、其他领域的奖项者;
  六、多次获得各类媒体宣传报道者。
  如果以上部分条件不符,但义工服务事迹特别突出、为义工事业做出过特别突出的贡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经组委会讨论通过,也可视情况破格评选。
  满足条件的义工可以到所属的各区义工联、各团体义工单位、市义工联各服务组自荐,由市区义工联初评后推荐给评选组委会。评选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最后投票选出拟获奖人选,并于4月5日在本报向社会公示,如公示人选有群众投诉意见,经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公示人选评选资格,空额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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