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酒楼及海鲜档存在问题,消委会收到的投诉却少之又少
海鲜短斤少两市民取证不易
本报记者 饶洁 实习生 董子凡 通讯员 熊汉东 周珏 黄薇静
上周,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市质监局、各区消委会对餐饮业及鲜活档商户的计量问题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我市餐馆酒楼及有关商户短斤少两的问题比较严重,被调查的对象中有近三成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斤少两,而且短斤少两的范围均在每斤少一至三两之间。
但从市消委会近两年有关餐馆酒楼与鲜活品批零商铺的投诉情况来看,消费者投诉并不算多,2006年接到短斤少两的投诉52宗,今年1至7月40宗,从投诉数量来看,短斤少两问题显然被消费者所忽视,这与这个行业的特殊消费方式有关系,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很难察觉,同时也存在取证难、维权难等方面情况。
为提高消费者的计量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市消委会昨日点评了几起典型案例,并发出消费提示。
一些商户变着样“偷秤”
案例一:陈先生举报南山同乐三鸟批发市场一摊位存在短斤少两,12月29日他在此购买了150斤活鸡,结果到市场的公秤复秤后,发现少了7两,档主还称公秤不准。陈先生发现在其铺位度盘秤下垫着泡沫等软东西,怀疑这里面有“勾当”。陈先生称自己长期在此铺位买鸡,从未复秤过,日积月累不知被骗了多少斤两。
点评:度盘秤下方垫着泡沫、棉絮垫儿虽不起眼,可在商贩那儿却有说道。当心,这种情况俗称为“垫角”,商贩用硬币、纸壳等东西垫高秤身的一角,使秤的重心发生倾斜,达到宰秤目的,而在秤下垫泡沫、棉絮垫,也是同样原理。
案例二:吴先生举报福田农批市场内有6-7家海鲜档在销售基围虾时存在短斤少两欺诈行为,档主通常使用两个袋子装,在袋子之间装了水,吴先生称自己在此买了3斤虾,结果少了1斤,要求监管。
点评:吴先生反映的情况,在我市一些集贸市场或海鲜馆里较普遍,当顾客要购买水产品时,小贩或商家会拿两个加厚的黑塑料袋给你,可别小看两个黑塑料袋的重量,一些商贩称重前会把虾蟹等水产品连水一起舀进塑料袋里,其中,塑料袋和水的重量大都能达到100克左右。
案例三:王小姐举报罗湖口岸过香港关的通道有十几间商铺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这些商铺都是卖衣服兼卖水果。王小姐经常在该处购买水果,发现该处的商铺均把秤的重量的数字用胶布贴上,把实际金额说成重量。王小姐于两个星期前在该处购买荔枝,商家秤后称是5斤,但实际只有2斤。
点评:由于许多消费者不太会仔细认秤,于是一些商贩便钻这个空子,有的把显示屏左端的重量用黑色布贴住,把右端显示的金额数字当作商品重量欺骗消费者。还有的经营者刚称完商品,故意不把游码恢复到零位,而是按累计键再称下一份商品,这样第二次显示的重量便是两次重量的总和。
消费者要一看二防三验秤
市消委会特别提示,消费者要常存防备意识,“一看二防三验秤”,防止短斤少两现象发生。
一看他的计量秤是否经过有关检测部门的强制检定。根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每年都要进行强制检定,因此购买鲜活品时判断秤是否合格,看上面是否贴有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合格证即可。
二提防偷梁换柱。所点的鲜活品是否新鲜,提防某些酒楼以次充好,拿死了的海鲜品充当鲜活品销售。如点龙虾、蟹等海鲜品,只要方便做记号的,最好做上记号,如将龙虾、蟹的脚拆其中一支下来,将鱼尾须切一部分下来等等。或者是双方明确在某个部位做上记号,避免双方是否是所点的那个海鲜品产生纠纷。
三验证其秤是否准确。如果在购买海鲜或活家禽时,最好不要让商贩宰,买完后到公平秤复秤,不然就说不清。我们随身如果有携带固定重量的物体如钥匙、手机等,可以预先到一个合格的秤上称下重量,记住数值,然后对有异议的秤进行数值比较,一致就说明秤没问题。
另外,点鲜活品时,除查验秤的准确性外,还要亲自挑选。据市消委会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都不习惯去查看重量,也不看挑选的海鲜是否新鲜。一般来说,酒楼服务员说多少是多少,查看重量是消费者正当的权益,消费者不要随便放弃,要知道你的维权意识越高,对某些违法经营者的震慑力就会越大。一旦食品加工上桌,维权工作就十分困难了。
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如怀疑有短斤少两现象,或者秤有问题,应及时向质监部门(电话12365)举报,以便有关部门有针对性进行查处,只有消费维权的普遍意识增强,某些违法经营者也就自然没有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