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购物网站应保存交易记录
  2007/08/17标签:
据《京华时报》报道 今后,各购物网站都应采用技术手段保存网上交易记录。商务部信息化司在对外发布的我国首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中指出,为规范网上交易行为,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如各购物网站应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提供规范化的网上交易服务,建立和完善用户注册制度、平台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广告发布审核制度、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制度、争议解决机制、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此外,还应特别注意保存网上交易的各类记录和资料,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人在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