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随同市消委会和宝安区消委会明查暗访发现关外很多超市不找零钱用糖代本报记者饶洁实习生董子凡通讯员熊汉东王佳娜买东西常常会遇到找零的问题,但找回的却不是零钱而是几颗糖果。最近,市消委会频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关外很多商家使用"代币糖"找零,让消费者困惑。
昨日上午,本报记者跟随市消委会、宝安区消委会对宝安区部分超市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商家用糖果找零的现象确实严重。
消费者:不得不接受"代币糖"在宝安82区的新安日佳店,记者拿着一袋标价4.4元的糖果来到收银台前,掏出一张5元纸币。收银员拉开零钱抽屉取出一张5角纸币,又从身旁的盒子里拿起一块"绿茶奶糖",一并交给记者。由于看到抽屉中还有为数不少的1角、5角硬币,记者提出要零钱而不要糖,经再三交涉后收银员只好将糖块收回。
在71区留仙二路的新友佳百货和不远处的江南百货宝安分店,检查人员也发现收银员在柜台抽屉中仍有大量零钱的情况下用糖进行5角以下的找零,1块糖代替1角钱,甚至把糖块和硬币一起放在抽屉里。不少顾客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自己曾不止一次碰到类似情况,尽管并不需要糖果,但常常不得不接受。一位刚买完东西的女士说,以糖果代替零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
超市:零钱实在是紧俏超市手中明明有零钱,为何还要用糖果代替呢?几家超市负责人为此大吐苦水,声称零钱实在是紧俏。
"我们只能每年年底从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兑到有限的零钱,一般商业银行都不给换,说是没有那么多硬币。"江南百货宝安分店的朱经理表示。新安日佳的经理则称,中小超市一般都很难从银行兑换到零钱,虽然近两年来不时有消费者提意见,但如果不"节省",硬币根本不够用。此外由于顾客一般不愿接受分币,而超市的蔬果、熟肉一般都标价精确到分,这种情况下找糖反而更容易被接受。
当问及1颗糖是否能代替1角钱的价值时,几位经理均不置可否。在本次检查发现的两种用于找零的奶糖中,其中一种每包90颗左右,售价6.8元,平均一颗不足8分钱,颗粒包装纸上也没有标识;另一种根本就是"非卖品"。加上散装、批发的价格还要更低,用它代替零钱对商家显然不是亏本生意。
前段时间,龙岗区有消费者反映许多超市用即将过期的糖块、果冻代替1角钱作为找零,商家声称是为了"防止浪费"。经调查,虽然未发现用已过期糖果代币的情况,但大多"代币糖"确实离最后期限只剩一两个月。
银行:并非换钱无门在随后走访中,记者发现确有部分商业银行网点不接受超市大额整兑零业务,甚至连100元的个人兑零也遭拒绝。但也并非如商家所说的那样换钱无门,如深发展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提前1~2个工作日预约并交纳一定手续费,就可办理大额兑零。招行和建行原则上可以当日办理,也不需要额外手续费。
实际上,大笔提出硬币也确实令银行感到头疼。一些工作人员表示,各网点平时零钱库存有限,碰到要求兑零的客户比较集中时就很容易告罄,从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调拨也需要时间,即便能提供兑零服务的网点也希望客户提前预约。
律师:这种行为不合法商场不找零的行为是否合法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杜艳芝律师,她认为这种行为不合法也不合情理。首先,钱是什么?它首先是货币,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的价值是最大的。而糖果并不具备这一职能。即便现在零钱流通少些,但依然属于法定币种,消费就有权利取得它;其次,商家宣称找零困难,就应该想办法去兑换,而不是替顾客做主,如果是银行的问题,那可以去告银行;第三、以糖果代替找零,实际上是将一般等价物变更成了一般实品,这就相当于合同变更,其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这就意味着实在要用糖果代替零钱,也该问问顾客接不接受,如果消费者"同意",觉得无所谓,那也未尝不可。杜艳芝认为,商家与顾客的关系就是卖与买的关系,二者是平等的,买什么要什么是顾客自己的事情,商家永远不要替顾客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