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牧民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广大农牧民消费者也不再局限于农牧业生产上,将多余的收进行再投资,有一部分农牧民将钱花在了购买车辆上,有的购买工程用车,有的购买客运车辆跑跑运输,还有的购买一些现代化的农耕机械,搞搞出租。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这方面的侵权现象也层出不穷,同时由于农牧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的限制,使得维权过程也变得困难重重。
现象一:不给发票信誉卡,出现问题无凭据
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车工程用车,当车辆发生质量问题,后,他竞拿不出任何的购货凭证,唯一在手的只是一张盖有厂家印章的出厂证明。当问他为何没有发票或信誉卡时,他说我看见其他人在购买时也都没有发票,所以自己也没要。可见,这种现象不在少数。
现象二:维修不填写维修记录,售后服务不到位
一位消费者在购买了车辆农耕机械车后,使用没几天,车辆就出现了问题,找到售后进行了维修,可不长时间后,车又坏了,如此反复了三四次,最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本车农耕时节时间有限,本想乘此机会赚点钱,可没想到,时间都花在了修车上,找到经营者要求换车,可经营者以消费者没有维修记录,不符合换车条件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让消费者十分苦恼。这种现象也十分常见,在一些较为正规的售后维修网点基本上可以做到电脑有记录,同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一份维修记录单,或在消费者车辆所带的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而有一些售后或维修部门仅仅在自己进行一下简单的记录,而不给消费者填写维修记录,甚至自己也没有维修记录,这致使许多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本应得到退、换、修的车辆,得不到正常的三包服务。
现象三:车展购车问题多,出现问题维权难
同样也是一位农民消费者,最近几年有了一些积蓄,想购买一车客运车搞运输。正好在一个车展上看好一辆车,于是就买了下来。可车刚刚跑了不到两个月,车的一侧大梁竟然发生了断裂,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出现事故。他立即与厂家联系,厂家配合也较为积极,派了一个技术员过来专门协调解决此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厂家负责给他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时委托当地的一家车辆维修企业为消费者进行维修。可又过了一段时间,此车辆的另一侧大梁也出现了断裂的现象。而当消费者再给厂家打电话,厂家对此的态度也有所转变,配合也不积极,只同意为其维修,至于消费者提出的对车辆质量问题的质疑,厂家避而不谈。双方对此没能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让消费者苦恼的是,厂家在本地区没有销售代理或是专业维修部门,消费者每找厂家一次花费都很高。不仅如此,如果对车辆进行检测鉴定,费用也十分昂贵,再加上车辆已经不能正常行驶,运输费用也不小,特别是客车的误工损失更是一大笔。而这些都是消费在当初购车时没有想到的。
现象四:旧车充当新车卖,消费容易知情难
消费者国某,因春耕缺少运输工具,于2007年年初在某汽车贸易公司以38500元购买一辆手续齐全的新农用运输车。没想到使用20天,发动机就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行驶,而巧的是,由于拖车用的绳子突然断裂,导致前车脸烤漆脱落,国某这才发现此车原来是后喷的漆。而当他找到售车公司就此车的新旧问题进行理论时,却迟迟得不到答复。无奈之下,国某到消协投诉。经查实,国某购买的农用运输车是前几年的积压产品,由于长期露天存放,出现了磕碰和掉漆现象。于是销售公司将车辆重新喷漆后,以低价售出。但在销售时并未告知车的真实情况,使消费者误认为低价买了新车。虽然最终消费者在消协的帮助下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这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现象是不容忽视的。
针对上述种种现象,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牧民消费者在选车、购车过程中要主动索要发票、信誉卡及“三包”凭证等,这样有利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能够向相关部门提供原始凭证,证明商品的出处;同时,购车时尽量在当地的销售部门购买或配备售后服务的厂家购买,这样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相关规定,有利于车辆的出现问题时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解决,减少消费者的损失;当车辆的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同类产品量,不要图便宜或简单听取商家对商品的介绍,消费者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要让维修部门据实填写维修记录,以便证明车辆的故障、原因等,有利于确定商品出现问题的责任归属,同时也只有凭维修记录,才能做为生产、销售方履行“三包”的证据。同时告诫车辆销售和维修部门,要自觉履行义务,树立起企业的良好信誉才是企业发展硬道理。
